
起重機械事故種類及原因
在起重設備工作的時候是什么原因導致重物墜落,起重機失穩(wěn),金屬結構遭到破壞或是觸電等不良事故發(fā)生的呢?
1)重物墜落。吊具或吊裝容器損壞、物件捆綁不牢、掛鉤不當、電磁吸盤突然失電、起升機構的零件故障(特別是制動器失靈,鋼絲繩斷裂)等都會引發(fā)重物墜落。處于高位置的物體具有勢能,當墜落時,勢能迅速轉化為動能,上噸重的吊載意外墜落,或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件破壞、墜落,都可能造成嚴重后果。
2)起重機失穩(wěn)傾翻。起重機失穩(wěn)有兩種類型:一是由于操作不當(例如超載、臂架變幅或旋轉過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周使傾翻力矩增大,導致起重機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風載荷作用,使起重機沿路面或軌道滑動,導致脫軌翻倒。
3)金屬結構的破壞。龐大的金屬結構是各類橋架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和門座起重機的重要構成部分,作為整臺起重機的骨架,不僅承載起重機的自重和吊重,而且構架了起重作業(yè)的立體空間。金屬結構的破壞常常會導致嚴重傷害,甚至群死群傷的惡果。
4)擠壓。起重機軌道兩側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與建筑結構之間缺少足夠的安全距離,使運行或回轉的金屬結構機體對人員造成夾擠傷害;運行機構的操作失誤或制動器失靈引起溜車,造成碾壓傷害等。
5)高處跌落。人員在離地面>2 m的高度進行起重機的安裝、拆卸、檢查、維修或操作等作業(yè)時,從高處跌落造成的傷害。
6)觸電。起重機在輸電線附近作業(yè)時,其任何組成部分或吊物與高壓帶電體距離過近,感應帶電或觸碰帶電物體,都可以引發(fā)觸電傷害。
7)其他傷害。其他傷害是指人體與運動零部件接觸引起的絞、碾、戳等傷害;液壓起重機的液壓元件破壞造成高壓液體的噴射傷害;飛出物件的打擊傷害;裝卸高溫液體金屬、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品,由于墜落或包裝捆綁不牢破損引起的傷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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